深圳卖酒给未成年人 罚3万 销售者要设置提示警告标识
2021-01-04 21:13来源:今日头条编辑:顾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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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卖酒给未成年人 罚3万 销售者要设置提示警告标识
1月1日起,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正式实施.《健康条例》中提到的重要一条规定是:卖酒给未成年人, 将被罚款3万.此外,《健康条例》还要求,酒精饮料、碳酸饮料销售者应当在货架或者柜台上设置符合标准的健康损害提示标识.
《健康条例》第四十六条指出,医疗卫生机构,专门为未成年人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禁止销售酒精饮料,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出售酒精饮料.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将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
《健康条例》还要求,酒精饮料、碳酸饮料销售者应当在货架或者柜台上设置符合标准的健康损害提示标识,该标识的制作标准和设置规范由市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如商家不设置相关标识,则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
目前来看,随着新规实施落地,深圳一些超市的烟酒柜台上,已经立起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告标识.
除了《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之外,同日,《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也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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