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主办券商、会所注意!2017年半年报披露指引来了(2)
2017-06-28 16:06来源:36kr 编辑:李超群
扫一扫
分享文章到微信
扫一扫
关注99科技网微信公众号
发现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或已披露信息存在任何错误、遗漏或者误导的,或者发现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的,应当要求挂牌公司进行更正或补充。公司拒不更正或补充的,主办券商应当在两个转让日内发布风险揭示公告,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主办券商上传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当日,应将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审查要点表》(PDF格式扫描版、EXCEL电子版本各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bannianbao@neeq.com.cn)。
2.非标准审计意见
如挂牌公司的半年报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到挂牌公司报送的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相关材料后,在两个转让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相关材料,并督促挂牌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纠正。
3.无法按期披露处理
对预计无法在2017年8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应及时发布风险揭示公告,并暂停受理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解除股份限售申请。
投稿邮箱:jiujiukejiwang@163.com 详情访问99科技网:http://www.fun99.cn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