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抽奖中黄金,该上交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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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奖既属于个人行为,又属于偶然获得抽奖和意外中奖.应该说,这是一个女工应得的收入,并不属于非法收入.公司老板责令其上缴价值3700元的黄金,不上交就会被开除.这是权力滥用的表现,“运气是公司给的”,这个理由并不充分,而是老板的霸权主义行为.
据映象网1月31日报道,上海某公司财务因给全公司采购电影票获得积分,意外抽中3700元黄金,老板看到后要求其上交并用200元购物卡作为补偿.老板称:运气也是公司给的,不上交就得被开除.
如果公司事先有规定,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获得的抽奖行为所得收益应当归公,那是有约束的公司制度,而不是老板嘴上的权力滥用.公司制度是针对所有员工的规定,包括老板自己在内.如果老板自己获得了抽奖机会,并获得中奖价值3700元的黄金,老板会不会上交到公司呢?只有用反向思维对老板解决问题的方式进行拷问,才知道老板处理问题是不是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而不是凭主观意志和冲动解决问题.
如果公司老板分不清公与私的界线,那就无法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如果公司属于民营企业,那老板就是在利用权力假公济私,所谓上交公司,其实就是上交给公司老板.而且,正是由于老板自己心虚,他才会用200元购物卡作为对女员工的经济补偿.倘若老板没有做亏心事,他就不会用200元购物卡进行交易.显然,老板自知理亏.
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人格的素质,重要的是一个诚字.”如果人与人之间失去了真诚,而是唯利是图的勾心斗角心态,那是非常卑鄙的小人得志行为,而不是以诚相待的知己.那么,老板让女员工把抽奖所得上交给公司的“公司”,只不过是老板非法获利的“遮羞布”,而不是在秉公办事,也无法让公众口服心服.因此,才会引起不少网友热议.
作为企业老板,不应该在员工面前耍心眼.如果老板用自己的小聪明,把“开除”员工当作至高无上的权力,那老板早晚会失去人心;如果老板得不到员工的信任与理解,又怎么能团结带领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多经济与社会效益?(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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