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共享汽车剥夺你我安全出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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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红星新闻报道,4日晚,湘潭大学校内东门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23岁的大学男生驾驶先导出行旗下共享汽车与一名推婴儿车的34岁女子相撞,婴儿车内年仅1岁6个月的男婴经抢救无效死亡。受伤女子伤情稳定,暂无生命危险。目前,肇事者已被警方控制。经调查,该男子持有C1驾驶证。
随着共享自行车的发展及普及,共享经济意识也渐渐深入人心,共享充电宝、共享WiFi、共享汽车等囊了括住宿、交通、生活服务以及旅游等诸多方面,正在成为社会服务行业内的一股“清流”。虽然共享经济,让闲散物品、劳动力、教育医疗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利用,提高了社会资源利用率,降低了使用者的开销,但共享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也越来越多的暴露出来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ofo小黄车退押金难、共享单车管理乱象、滴滴顺风车空姐遇害等事件,让人对共享经济的前途忧心忡忡。
本次涉事汽车就是一辆共享汽车,该共享汽车运维平台先导出行相关负责人称,按照平台及交管部门规定,只要用户持有驾照,即可通过注册并驾车上路。确实持有驾照,在法律上已经具备了驾车上路的权利,但由于共享汽车有别于自行车、电动车,其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对于共享汽车的风险的评估不应该只停留在法律层面,更应该在提高可靠性,保障出行安全的前提下,制定行业准则和实施各种措施,堵住隐患缺口。
首先,共享平台应提高共享汽车的智能化水平。当前主动和被动安全系统逐渐成为汽车的标配,自动驾驶汽车也在有条不紊的实验调试中,这就使得对于共享汽车的智能化水平应有一个较高的要求。只有共享汽车具备主动自动辅助系统,并配备全景行车记录仪和驾驶人实况记录,才能在技术层面上,减少共享汽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次,共享汽车的使用应提高驾驶人的准入标准。刚拿上驾照的司机大多是没有能力单独开车上路行驶的,陌生车辆就更没有能力开了,建议把使用共享汽车的驾照时间提升至一至三年以上才可以驾驶,驾照本人名下有车辆的可以一年以上驾龄驾驶共享汽车,驾照本人名下没有车辆的需三年以上驾龄才可以驾驶共享汽车。
最后,社会也应尽到宣传教育的责任。通过电视、网络、公开栏等形式,对行车安全进行宣传,要对驾驶人和行人两方面进行教育,保障共同遵守交通规则。还有,在一些公共场所可以建一些模拟器,让无车司机多摸两把,找找感觉,万一要开,信心也足一些。
在电影《流浪地球》中有这样一句台词“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对于肇事司机来说,还未大学毕业就先进了“局子”,破财、牢狱不说,在档案上重重留下一笔,可以说这一辈子的抹不去的伤。对于这位母亲来说,怀胎十月不易,这么小的孩子就没了,对其和整个家庭的创伤更无法估量。希望司机们看到这则新闻能够警醒,我们驾驶的,既是一个交通工具,也是一个夺命工具。用得好就会方便我们的生活,用得不好就会把我们和周边的人推向深渊!(任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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