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的电子烟为何还是争议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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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月1日电子烟“网售禁令”发出后,迟迟不采取下架措施的电商平台终于采取了行动。11月7日,记者发现,苏宁易购、京东、天猫、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输入“电子烟”关键词已无法搜索到相关商品,但搜电子烟其他关联关键词,一些平台还可找到电子烟商品,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上仍有大量电子烟相关账号和信息,售卖活跃。(11月8日 央广网)
其实近年来,从医疗垃圾的“黑色产业”,到备受孩子们青睐的“危险辣条”,再到近一周来被有关部门3次“diss”的电子烟……此类危害消费者身心安全的产品屡见不鲜。这让人思考,在琳琅满目的市场中,在监管日益加强的商业体系下,如何才能塑造适宜的“商业文明”?
无论是推小车到街头巷尾叫卖的小摊贩,还是分工明确、体系完整的大型商场,或是只见其物不见其人的电商平台,现代商业文明建立的重要前提是以消费者为主人翁,遵守法律底线。
从商家的角度看,消费者对其所售商品的评论甚至是批评,其实是推动自身更好成长的鞭子声。小到日常衣物“三包”说明,大到车子、房子的质保、产权问题,商家和消费者的“扯皮”或是磋商的结果应该是双方优化解决方案,即在法律法规内,前者履行相对应的义务,后者享受应得的服务。进一步来讲,这样也更有利于生产者打造更好的产品、开拓更广的领域,真正意义上对消费者负责。
相反,如果相互推诿、“躲猫猫”,二者之间的关系就会演变成“宫斗戏”。更重要的是,这样的黑色产业链形成导致的商业活动失范、没有商业文明可言,不仅会影响消费者利益,还会将市场空间本该纯净的空气变得污浊不堪。
而从法治的角度看,即使商业利益再诱人,在市场上立足的前提,也应该是合法合规。以此次电子烟事件为例,在监管压力下,各大电商平台陆续采取了屏蔽“电子烟”关键词的措施,但部分平台仍有电子烟售卖,换句话说,在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后,仍有商家的侥幸心理大于法规意识。长远来看,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惜以身试法,实在是得不偿失,也最终被市场所抛弃。
就此事件而言,反映出互联网时代产生了新的商业方式。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创新带来了新的生产力迭代和生产关系构造,让人们生产、生活效率大大提高。但是归根结底,新的商业方式仍然需要商业文明进行支撑,这也是当代商家亟需了解并加以落实的。
当代的市场足够大,定能容得下包括符合质量标准的新兴产品,但一定容不下不法者。商家当以消费者为主人翁,遵守法律底线来获取商业财富,承当社会责任,进而创造商业文明。(文/谢廖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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